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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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00043598893/2025-0093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 内容分类抽查计划
  • 成文日期2025-08-04
  • 有效性/截止日期有效

2025年度经开区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市住建局《关于开展威海市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的通知》安排,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检查(以下简称“检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部署和要求,创新行政管理方式,规范监管和部门联合执法行为,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提高监管效能,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坚持依法监管。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监管职能,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监管行为,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坚持公正公开。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严格规范公正执法,真正做到执法检查随机公开为常态,不随机不公开为例外,保障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组织领导

区建设局成立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区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副组长由政策法规科、工程管理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科、市政建设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精致城市管理办公室(城市管理执法大队)等科室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的日常工作。

三、检查内容

(一)各行业监管科室

1.《山东省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落实情况,对市场各方主体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处罚以及信用管理情况,包括检查记录(表格)和发现问题责令整改、核查、处罚处理记录,以及不良信息录入情况;

2.对进场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情况,包括相关文件、监督执法记录,发现问题责令整改、督查、整改落实记录;

3.农民工工资欠薪案件查处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管理情况、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情况等;

4.上级主管部门对下级主管部门履职监督检查情况,包括发现问题整改建议、督查和整改落实记录等;

5.对建筑业企业动态监管核查情况。

(二)市场各方主体

1.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合规情况,重点检查企业主要人员配备达标情况;

2.招标代理机构依法依规从业情况,重点检查招标文件条款中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要求,是否涉及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等影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内容;

3.项目施工合规情况,重点检查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越资质承接业务等违法行为情况;

4.项目现场主要管理人员在岗履职情况,重点检查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持注册建造师、监理师证书上岗及在岗执业履职情况,项目经理实名制考勤情况,安全员配备情况;

5.项目现场建筑农民工工资支付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台录入情况、农民工工资支付和管理情况,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落实情况;

6.各方履约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项目经理等人员是否与投标文件、合同一致,项目班子成员是否在本企业缴纳社保,是否按照合同约定周期拨付工程款。

四、进度安排

(一)科室、企业自查自纠。8月5日前,各行业监管科室、各相关企业对照检查内容,列出问题清单和整改措施,自查自纠,立查立改。

(二)市级督导抽查。8月底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组成督导组,对我局自查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按照规定比例随机抽查建筑业企业、招标代理机构和施工项目。

(三)整改落实。10月20日前,要将督导抽查问题的整改情况报市住建局,同时对违法违规的企业项目进行处罚并记录建筑市场不良信用信息。

五、工作要求

(一)明确检查要求

1.各行业监管科室要严格执行我区2025年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检查计划。

2.被抽查的施工企业、招标代理机构,按照企业抽查记录表(附件3、4、5)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3.被抽查的项目,施工项目管理机构按照《项目抽查记录表》(附件5要求准备检查材料;

4.抽查时,以项目为单位填写抽查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企业或项目部,另一份留存主管部门);

5.各行业监管科室应于8月5日前完成抽查工作,形成书面报告,连同《建筑市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情况汇总表》(附件6)报工程管理科。

(二)抽查随机暗访

检查全部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访暗查。

(三)查处形成闭环

对于下达整改处理通知书的项目,各行业监管科室要认 

真督促闭环整改并跟踪复核。涉及违法违规行为的,要严格按程序实施处罚,问题整改处罚情况,于13日内汇总到工程科,由工程科统一上报市住建局。

(四)严明检查纪律

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确保检查活动全过程廉洁、节约、高效。

联系方式:5987017。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