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关于废止《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管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经技区管发〔2025〕31号
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驻区各单位:
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评估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评估,决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1件管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废止。本次废止的管委行政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附件:废止的管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
2025年9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管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登记号 | 施行日期 |
1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扶持意见 | 经技区党政办发〔2023〕30号 | JQDR-2023-0020002 | 2023年 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