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关怀版
  • 索引号113710000930450631/2026-00277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分类事后公开
  • 成文日期2026-03-06
  • 有效性/截止日期有效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威经市监处罚〔2026〕43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渠道处罚机关
威经市监处罚〔2026〕43号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美晴酒店用品商行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案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美晴酒店用品商行92371000MA3PKGU92E刘**
1.没收规格型号500mm×300mm×0.025mm×5kg的塑料购物袋50个;
2.没收违法所得1.5元;
3.罚款6.5元。
2026-3-3自动履行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威海任一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