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关怀版

经区企业退休人员的独生子女费申领政策

2022年11月1日之后退休的群众。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的通知》(鲁卫发〔2022〕3号)第六条:“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等单位职工的,自退休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 ”领取独生子女费。2022年11月1日以前退休的企业职工。按照《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六条:“独生子女父母为企业职工的。退休时由所在单位按照设区的市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百分之三十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