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77号)、《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的规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社会事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了严格审核,并联合区社会事业局开展了现场核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金多山农业服务中心(个体工商户)符合《农药经营许可》办理条件,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6年5月19日—2026年5月26日
受理单位: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联系电话:0631-5963997
附件: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一批农药经营许可核查合格单位名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