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各部门,各镇、街道,驻区各单位、区属各国企:
为深入落实省、市有关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决策部署,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在技能人才培养、激励等方面的示范作用,决定举办“技能兴威”—威海经区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竞赛目的
本次职业技能竞赛为着力发掘培育一批适应我区主导产业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扎实推进我区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的人才动能。
二、竞赛安排
(一)时间地点
本次竞赛定于6月举行,具体开赛时间、竞赛地点等事项,将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
(二)竞赛项目
本次竞赛共设置竞赛项目5个,分别为铣工(数控铣工)、制图员(机械CAD)、职业培训师、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营养师(公共营养师)。
如部分竞赛项目出现全区报名人数不足8人或其他不能开展比赛的情形,将取消该竞赛项目。
(三)竞赛内容
本次大赛参照山东省职业技能大赛技术标准、国家职业技能标准高级工(三级)命制试题和制定技术规则。竞赛内容以实际操作为主,选手竞赛名次按实际操作成绩高低排定,成绩相同时按照比赛完成时间判定,用时短者名次列前。组委会办公室会同承办单位选聘裁判员、制定各赛项技术规则、命制试题和制定评分规则。竞赛技术规则、样题等内容,将于赛前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公布。
(四)参赛条件
学生选手应为年满18周岁以上(2008年1月1日前出生)的在校学生,职工选手应为在威海市从事赛项工种工作满1年以上的人员(职工身份,缴纳社保),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职业道德。
三、 奖励办法
本次大赛设置颁发优秀选手奖,并采取申报荣誉称号、晋升职业技能等级奖励措施。
(一)优秀选手奖
竞赛各赛项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秀奖若干(总获奖人数不超过决赛人数的50%),并为获得前6名的选手颁发荣誉证书。
(二)申报荣誉称号
对于获赛项前三名的企业在职职工,组委会办公室将按规定向市人社部门推荐申报“威海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
(三)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对理论、实操成绩均达到60分,原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低于高级工(三级)且年满18周岁的获奖选手可晋升高级工(三级)职业技能等级;对理论、实操成绩均达到60分,已具备同一职业高级工(三级)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的获奖选手可晋升技师(二级)职业技能等级(本职业现行最高等级为高级工的,不再晋升)。对符合晋升条件且已获得同一职业高级工(三级)及以上等级证书的获奖选手,不再重复颁发相应证书。鼓励已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工作的企业,为参赛且成绩合格(60分以上)的本企业选手,晋升职业技能等级。
四、竞赛报名
参赛选手属于区内企业在职职工的,由所在企业进行选拔,统一组队参加大赛;属于区内驻威各类院校的教职工、学生的,由学校进行选拔,统一组队参加大赛。
区内各企业、驻威院校组织填写《“技能兴威”-威海经区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职工选手报名表》(附件2)、《“技能兴威”-威海经区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学生选手报名表》(附件3)、《“技能兴威”-威海经区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报名承诺书》(附件4),提交至规定邮箱。以上材料均需要提供WORD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PDF版,于5月31日前报经区科技创新局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联系人:邹毅,邮箱:jqrlzy5982125@163.com,咨询电话:5982125。
附件:1.“技能兴威”-威海经区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单位
“技能兴威”—威海经区第三届职业技能竞赛组委会
2026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