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
送达公告
威海富海华液体化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000777446562P;法定代表人:刘静):
你单位未依法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社会保险费事项告知书》,限你单位在收到告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到我区科技创新局补缴所欠职工社会保险费;逾期不办理补缴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超过30日即为送达。
如不服本意见书,可自送达之日起10日内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创新局进行陈述和申辩。既未陈述和申辩的,又未履行意见书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移交征收机构进行强制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