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 威经市监处罚〔2026〕506号 | 威海鑫永合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侵犯注册商标 专用权的商品 | 没收非法财物 |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第六十条第二款 | 威海鑫永合贸易有限公司 | 91371000MA3WJCKW7F | 周* | 没收侵权商品蒂芙尼项链 1 条、卡地亚手镯 4 条 | 2026-7-10 | 自动履行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向威海任一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