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公众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防治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衔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规定,进一步推进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起草了《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于2026年8月23日前,通过信件、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建议,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联系电话:0631-5995358
通讯地址:威海市青岛中路106号世纪大厦716室
电子邮箱:jqhbfj@wh.shandong.cn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2026年7月24日
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
(征求意见稿)
为加强烟花爆竹燃放安全管理,切实保障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治大气污染,控制噪声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决定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范围,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禁燃区域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
二、禁燃时间
自通告施行之日起,禁放区域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法律责任
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施行日期
本通告自2026年 月 日起施行。
五、其他事项
本通告未尽事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
特此通告。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 月 日
《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草案解读
现就《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及目的
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对生活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安全问题和健康问题日益凸显。为进一步优化管理,拟调整扩大禁放区域。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根据管委会安排,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研究起草了《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征求意见稿)》,进一步明确了烟花爆竹禁放范围。扩大禁放范围,既能从源头防范安全事故,守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能有效保障群众身体健康,推动形成文明、低碳、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
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
第二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确定限制或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和种类。
(三)《威海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办法》
第七条 在本办法规定的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外,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国家级开发区管委会可以根据需要,划定禁止或者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向社会公布。
三、主要内容
本通告扩大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区域,明确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通告》相较现行规定的主要变化
本通告分为禁燃区域、禁燃时间、法律责任、施行日期、其他事项五部分。与现行规定相比,主要变化是扩大了禁放区域范围,其余要求仍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http://tyjspt.weihai.gov.cn/dczj/dczj/idea/topic_192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