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家河、五诸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公开
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统筹石家河、五渚河水生态保护与岸线资源集约利用,规范河道岸线管控秩序,修复河湖自然生态,优化沿岸空间开发布局,持续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夯实河湖长制落地成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等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结合我区石家河、五渚河河段现状与沿岸发展实际,编制完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家河、五渚河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自2026年7月7日至2026年8月7日。若有意见请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水利科反馈。
联系人:张萌
电话:0631-5990336
通讯地址:威海市青岛中路106号世纪大厦2507室
电子邮箱:jqjsj@wh.shandong.cn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
2026年7月7日
关于《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家河、五渚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的草案解读
现就《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家河、五渚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的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深入贯彻生态文明建设总体部署与河湖长制相关工作要求,依据水利部2024年6月发布、9月实施的《河湖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规程》(SL/T 826-2024)行业标准,我区启动石家河、五渚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编制工作。石家河、五渚河作为辖区重要水系,肩负防洪排涝、水源涵养、城区供水等关键职能,随着区域城乡建设与产业发展提速,河道沿岸无序占地、重开发轻保护等问题日渐突出,原有岸线管控标准零散不一,难以满足精细化管护需求。结合国家水利标准化改革相关安排,依托全新统一编制规程编制专项规划,既能从源头化解岸线开发与生态保护矛盾、整治违规占用岸线乱象,又能统一岸线分区、管控准入等技术准则,完善本地河湖管理技术体系,全方位筑牢流域防洪、供水与生态安全屏障。
二、决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2016年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厅字〔2016〕42号)、水利部《关于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的指导意见》(水河湖〔2022〕216号)、省委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工作方案》(鲁厅字〔2017〕14号)。
三、起草过程
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水利设计单位承担规划编制工作,同步邀约行业资深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专项评审论证;结合评审意见逐项优化完善相关内容,最终编制形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家河、五渚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
四、制定意义
当前,国家、省、市相继出台河湖岸线管控与幸福河湖建设相关政策,国家层面明确岸线分区管控、生态保护修复、人水和谐发展要求,山东省部署河流岸线规划修编、生态廊道建设任务,并依托威海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强化跨区入海河流协同治理。威海经开区石家河、五渚河为区域核心入海跨区河道,生态与区位功能突出,依托现有河湖管理基础制度,本次规划立足区域实际,科学优化岸线功能布局,筑牢水安全屏障,完善河长制长效治理体系。
五、主要内容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家河、五渚河岸线保护和利用规划》主要规定了以下内容:
(一)明确规划基础与总体要求。阐明规划背景、依据、范围与水平年,立足石家河、五渚河经开区段生态与区位功能,梳理河湖治理成效与岸线管控、利用、生态、管护等方面短板,确立指导思想、规划原则与目标。
(二)划定岸线边界与功能分区。按规范划定临水与外缘边界线,结合防洪、生态、基础设施保护等要求,将石家河、五渚河岸线划分为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明确各功能区范围、长度与划分依据。
(三)制定岸线分类管控要求。针对保护区、保留区、控制利用区分别设定管控规则,明确边界线管理要求,提出挤占行洪断面项目清退、污染源治理、生态修复、基础设施保护等调整意见。
(四)强化管控能力与保障措施。健全政策制度、行政监管、公众参与机制,推进智慧河湖建设,建立执法监督、投入保障、有偿使用与生态补偿制度,实行动态规划监管。
(五)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分析规划协调性,评估水环境与水生态现状,预测规划实施影响,提出环保与生态减缓措施,保障生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