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吊销企业营业执照行政处罚告知公告
山东科维能源有限公司等20家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我单位拟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自本公告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