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113710000930450631/2026-00776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分类事后公开
- 成文日期2026-08-24
- 有效性/截止日期有效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威经市监处罚〔2026〕820号
发布时间:2026-08-24 14:32
信息来源: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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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罚种类 | 处罚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渠道 | 处罚机关 |
| 威经市监处罚〔2026〕820号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广红蛋糕店(个体工商户)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经营项目发生变化未按照规定申请变更案 | 当事人自2022年5月开始经营,2022年年底上架美团平台,开始经营泡芙类食品,未取得冷食类食品经营许可。通过北京三快在线科技有限公司济南市中分公司协助调查,当事人在美团平台经营有冰淇淋泡芙,货值金额48201.58元。可查明的与违法行为相关的合法必要支出为2026年泡芙类食品原料进货金额为100669.83元,因当事人店内收款系统无法查明涉案产品的具体销售数量和销售金额,线下泡芙销售金额无法单独统计,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经查询12345平台和12315平台,当事人营业执照名称无投诉和举报事项,当事人店名“东更道”仅有1起投诉事项,非超过许可经营项目范围销售食品,并我单位未收到消费者反映有食品安全问题,当事人系首次违法。 | 罚款。 | 《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第三款第三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广红蛋糕店(个体工商户) | 92371000MABMWMJ45M | 李** | 罚款5000元。 | 2026-8-17 | 自动履行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