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辰友软件有限公司等279家企业“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行为,违反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我单位决定吊销上述企业营业执照,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办法》等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附件:1.吊销企业营业执照名单(279家).pdf
3.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告知书-威经市监信修告字〔2026〕XY002.pdf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