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5 11:00:00 星期日
关怀版
  • 索引号113710000930450631/2026-00998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分类事后公开
  • 成文日期2026-09-29
  • 有效性/截止日期有效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威经市监处罚〔2026〕1108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渠道处罚机关
威经市监处罚〔2026〕1108号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菲菲美甲美睫店(个体工商户)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案当事人作为美甲行业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展示架上摆放有95瓶“DULA嘟啦系列甲油胶”。经查看瓶底加贴的生产日期2023.03.02,瓶身标注保质期三年,按标注日期计算涉案化妆品已超过使用期限。因当事人表示实际生产日期在涉案产品外包装盒上,加贴的生产日期实际应为使用期限,即涉案化妆品已于2023年3月2日超过使用期限。因时间久远,无法提供涉案化妆品的购进记录和进销台账,能够提供近阶段的购进记录,履行了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表示购进价格300-400元,货值金额和违法所得无法计算。经查询12345平台、12315平台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发现当事人有被投诉举报的情况、未发现有行政处罚信息,当事人系首次违法。1.没收非法财物
2.罚款。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菲菲美甲美睫店(个体工商户)92371000MA3TJCKY0K 仲**1.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DULA嘟啦系列甲油胶”95瓶;
2.罚款2000元。
2026-9-24自动履行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