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保障公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根据有关要求,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经区分局对经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
二、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包括总则、组织体系、运行机制、应急保障、监督管理、附则六部分内容。
(一)总则。对预案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进行概述,明确预案体系和工作原则。
(二)组织体系。成立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及各成员单位组成,明确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形成工作合力。
(三)运行机制。
1.预警与预防。重污染天气预警统一以空气质量指数(AQI)日均值为指标,共分为黄色、橙色、红色三类预警。
(1)细颗粒物(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2)臭氧(O3)为首要污染物的重污染天气。预警启动标准:预测日AQI>150持续2天及以上。
2.应急响应级别。以重污染天气预警为标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同时启动Ⅲ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同时启动Ⅱ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同时启动Ⅰ级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需采取健康防护指引、倡议性减排措施、强制性减排措施等响应措施。
3.信息报送。应急响应期间,各成员单位需每日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报区指挥部办公室。
4.总结评估。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需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采取的措施、取得的成效、发现的问题、改进的措施等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5.信息公开。重污染天气首要污染物、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工作进展等有关信息将通过网络等媒体公开。
(四)应急保障。强调了需从经费、物资、通信与信息、医疗卫生等方面加强应急保障。
(五)监督管理。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加强预警条件下宣传教育和应急培训。加大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监管力度,对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存在的违纪违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对应急响应期间偷排偷放、屡查屡犯、不落实应急减排措施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除予以经济处罚外,依法严格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规定了本预案施行期限及效力。
三、文件印发
该文件以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名义印发。
解读人:威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科科长 张海灵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