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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00930450631/2023-0035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分类事后公开
  • 成文日期2023-03-21
  • 有效性/截止日期有效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威经市监广处字〔2023〕11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渠道处罚机关
威经市监广处字〔2023〕11号威海泽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当事人在天猫商城“九日旗舰店”发布有越南进口九日椰子汁,发布的图片上写有0糖、0添加、0脂肪,椰子汁本身含有糖分,与宣传不符。罚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威海泽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913710024930410610张**罚款1200元。2023-3-17自动履行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6个月内依法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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