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对全区人才队伍建设的牵头抓总、宏观指导和统筹协调。
2.负责承担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3.负责根据全区发展需要,研究制定重大人才政策。
4.负责组织实施全区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
5.负责做好人才工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6.负责统筹推进市级以上重点人才工程推荐申报工作,指导协调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各项人才工程。
7.负责协调指导人才平台载体建设,引导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大人才工作投入,优化人才创新创业环境。
8.负责协调指导人才工作对外宣传,加强稿件的采集报送。
9.负责科室日常文件的收发、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
10.负责人才工作专项考核日常督导和基础数据统计工作。
11.负责定期组织开展人才交流活动。
12.负责组织做好党工委联系服务专家工作。
13.负责调度推进校地合作项目建设。
14.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工运方针,按照区党工委、管委和上级工会的工作部署,围绕全区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区工会代表大会和全委会确定的任务和做出的决议,领导全区工会工作。
15.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根本指导方针,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思想政治引领,承担引导广大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政治任务;教育广大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弘扬劳动精神、劳模精神、工匠精神,不断发展工人阶级先进性。
16.对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党工委、管委和上级工会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17.负责指导全区工会组织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工作。
18.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障机制,参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队伍稳定。
19.负责职工帮扶救助和服务工作。
20.负责指导职工开展群众性劳动和技能竞赛等活动;做好市级以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培养、评选、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和省“富民兴鲁”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评选、管理和服务工作。
21.负责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
22.推进工会网上工作平台体系建设,加强网上服务职工功能和网络宣传。
23.负责全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
24.负责全区工会经费的审查、审计工作。
25.负责全区工会对外交流工作,承担上级工会安排的来访或出访的外事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