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负责研究制定全区聘任制人员工资政策,贯彻落实聘任制人员工资待遇。
2、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福利政策;做好职务 (岗位)变动、工作调动及退休退职人员、受奖励处分人员的工资审核审批工作。
3、负责全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及聘任备案工作。
4、做好干部监督的综合协调工作,贯彻落实干部监督方面的制度规定,并组织实施。
5、负责来信来访和“12380”举报电话、网站、手机短信的受理核查工作,办理上级转办、领导批办的信访举报件,督办和直接办理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我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聘任制人员护照管理及出国(境)监督、审批和备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