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组织贯彻执行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开展调查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2.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党对民主党派的方针、政策;支持引导民主党派发挥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
3.培养、选拔、推荐党外代表人士;加强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
4.推进统战品牌建设,支持和引导党外代表人士围绕中心工作履行职责、发挥作用。
5.联系新的社会阶层代表人士及新阶层人士为主的各类行业协会、社会团体,开展调查研究,加强教育引导。
6.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联系和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7.负责欧美同学会工作,联系服务归国留学人员。
8.调查研究并反映全区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物的情况,加强联系,协调关系。
9.开展海外统战工作,联系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
10.组织开展对党外人士的教育培训和实践锻炼工作。
11.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传递统战正能量。
12.负责工商联会员及所属商会数据库建设和会员日常管理工作。
13.负责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政治安排的推荐工作,引导他们参与政治协商,发挥民主监督作用。
14.开展工商联会员的思想政治和能力素质教育培训。
15.负责区青年民营企业家商会工作。
16.为工商联会员提供政策信息、人才交流培训、外出观摩考察等服务。
17.引导非公有制企业及其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承担社会责任,积极投身共同富裕、乡村振兴和光彩事业。
18.负责做好政协委员选举和联系服务工作以及委员提案受理、转办和反馈工作,组织政协委员参与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
19.在市、区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期间,做好我区人大代表参加会议的服务工作;在闭会期间做好代表联系服务工作。
20.负责做好人大代表选举工作,代表建议受理、转办和反馈工作,组织代表参与视察、调研、评议、监督等工作。
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侨务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工作要求,负责归侨侨眷认定、三侨考生身份认定的审核转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贫困归侨生活补贴的审批及发放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归侨侨眷、华侨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工作;负责华侨华人来区接待,协调处理涉侨案(事)件及突发事件、信访和投诉工作,归口管理华侨华人和台港澳同胞捐赠事项。
22.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3.负责做好民族、宗教相关工作,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工作创树典型;打击宗教非法活动,做好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打击网上传教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