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专家:杨炳耀,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
此次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是基于对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的双重考量。烟花爆竹属于易燃易爆品,在人口密集区燃放,火灾、炸伤伤人等风险较为突出。同时,烟花爆竹燃放的噪声会影响老人、病患、儿童休息;同时集中燃放产生的大量颗粒物、硫化物,影响空气质量短时波动,燃放后的废弃物也会增加环卫保洁压力。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改善空气质量,在参考省内其他地市的工作经验基础上,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烟花爆竹禁放区域进行了调整。
本次调整的主要内容有三方面:
一是明确禁放区域为全域。相较现行规定,最大的变化是将禁放范围由原来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各街道办事处所辖区域”扩大至“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全域”。二是明确禁放时间为全年。新规明确,自通告施行之日起,全域全年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实行常态化管控。三是明确法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违反相关规定,非法生产、储存、销售、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政策落地重在思想观念引导,本次调整政策自2027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广大市民熟悉新规、转变习惯预留缓冲时间。政策施行旨在守护城市安全、守护良好的生态环境,希望广大市民理解支持禁放管控工作,自觉遵守烟花爆竹全域全年禁放规定,共同守护平安、整洁、宜居的城市环境,携手共建文明和谐的美好家园。
相关文件: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关于调整烟花爆竹禁放区域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