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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2371000668074632N/2020-02163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
  • 内容分类部门文件
  • 成文日期2020-07-14
  • 有效性/截止日期

关于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办法,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请各有关单位确定一名工作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连同工作方案于7月14日下班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内网邮箱;于8月31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形成工作报告并填写《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见附件)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内网邮箱。

联系电话:5982540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7月14日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行为,预防中毒窒息事故发生,保护劳动者生命安全,全力扭转目前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不规范、事故多发的局面。根据威安办发[2020]37号文《关于立即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决定从7月20日至8月31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专项整治。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明确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职责和范围,建立“分类指导、条块结合、职责明晰、运行有序”的长效监管机制;进一步规范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行为,增强事故控制和防范能力,提高劳动者安全防范意识,确保有关企业和作业人员能正确辨识有限空间危险源,能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后的盲目施救,最大限度遏制有限空间作业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辖区内从事危化、医疗、食品、供水、供电、燃气、建材、机械、环保、环卫、建筑、市政施工以及通讯等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对涉及作业人员进入存在危险有害因素(如缺氧,含有硫化氢、一氧化碳、甲烷、氰化氢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气体或粉尘,有中毒、窒息、爆炸危险)且进出受到限制和约束的封闭、半封闭设备、设施及场所的作业进行专项检查整治,重点完善以下三类。 

第一类是封闭、半封闭设备:如储罐、仓库、锅炉、压力容器、管道、烘房、冷藏车等,以及有人员进入内部作业并存在高度机械伤害风险的粉碎机、搅拌机、大型甩干机等;

第二类是地下有限空间: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仓库、地窖、隧道、涵洞、坑道、深井、管道阀门井、污水管(沟、井、池)、沼气池及化粪池、建筑孔桩、深基坑、地下电缆沟等;

第三类是地上有限空间:如储藏室、发酵池、浆池、垃圾站、冷库、粮仓、密闭车间、烟道等。

三、责任区分 

1.宣传部:负责广播电视设施、文化娱乐场所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广播电视设施有限空间作业指导规范,并加强对广播电视设施有限空间作业的监督检查。

2.经济发展局:负责船舶、电力行业、化工、通讯企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督促分管行业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组织企业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指导规范,加强船舶构件、电缆沟道、电力管井、密闭变电站等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检查。

3.建设局:负责燃气、热力等行业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组织制定燃气、热力有限空间作业指导规范,加大燃气和供热地下设施等有限空间作业的检查力度,有效控制本行业有限空间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负责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地下施工作业及有限空间作业指导规范,加大对安全投入落实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做好施工技术交底等各项工作。负责督导物业管理企业做好下水道排污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

4.社会事务管理局:负责医疗卫生机构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提供对有限空间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危害因素的检测,对中毒人员的救治和毒物接触人员的应急体检。

5.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负责市政管道等有限空间的安全管理,组织制定相关有限空间作业指导规范,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6.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处:对本区有限空间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有关行业部门履行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组织全区性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综合检查及宣传教育等活动;负责对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情况进行调查处理。

7.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环保污染处理及污水排放等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对中毒窒息事故现场外环境的监测,并提出处置建议。

8.各镇街:要认真履行辖区内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监管职责,把加强有限空间作业管理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制定监管措施,强化分类指导,重点掌握无行业监管部门、单位自管的有限空间情况;要充分发挥属地作用,加强对居民小区、小饭店、小宾馆有限空间作业的管理,督促企业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9.其他行业主管部门:根据《关于印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的通知》要求,负责督促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单位内部临时性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

四、实施步骤 

1.宣传部署阶段。(7月20日-7月30日)通过制作发放事故警示教育片,媒体宣传等形式,宣传有限空间作业危险因素、典型事故案例及其成因,宣传有限空间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和整治工作要求,提高各企事业单位对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风险意识,积极组织开展有限空间作业隐患自查和整改工作。要按照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方案,对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认真做好本辖区和本行业、本系统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检查整治阶段。(7月31日-8月20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具体实施方案积极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区安委会办公室将会同有关单位对整治情况进行抽查,抽查情况将予以通报。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辖区、本行业、本系统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对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的安全要求,督促登记在案的有关单位、场所建立企业有限空间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制度,确保在进行有限空间作业时,能正确辨识有限空间危险源,完善并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安全操作规程和应急预案,配备并正确佩带符合作业环境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确定专人进行现场统一指挥和监督。对可当场整改的有限空间作业隐患,督促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下达限期整改法律文书,落实整改责任,确保作业安全;同时严肃查处有限空间作业违法行为,对不具备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不能确保安全的,坚决予以停产停业整顿。对检查新发现的长期性有限空间要逐一填写《有限空间登记表》(附件2),补充完善档案台帐,进行动态跟踪,汇总后及时上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对暂时性有限空间(如涵洞施工,建筑孔桩及深基坑开挖等)各主管部门要加强作业过程监管,确保作业过程和作业管理符合有关法规及规程规定的安全技术要求。

3.总结分析阶段。(8月21日-8月31日)专项整治工作结束后,各成员单位要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将开展组织专项整治情况、取得成效及下一步工作意见形成书面材料,并汇总填写《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1)于2020年8月31日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定期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工作。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区委宣传部、经发局、建设局、市政局、安监处等行业管理部门要定期开展联合专项执法,重点检查地下管线、蓄粪池、污水井等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生产情况,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督促企业加强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要充分利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教育活动,让职工了解自身岗位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掌握防护和事故应急措施,增强劳动者安全防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技能;要加大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的社会宣传力度,普及安全防护知识,引起社会广泛关注,鼓励群众举报各种违法行为,发挥全民防范作用,提高政府监管效能。

(三)发挥安全生产科技支撑作用。要充分利用安全生产科技资源,加强与科研机构及企业间的信息沟通,促进科研成果的推广、转化和应用,借助科技力量推动有限空间安全生产监管手段的提升,推动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条件的好转,保障劳动者生命安全和作业条件安全。

(四)严格落实安全责任。要做好有限空间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当发生有限空间生产安全事故时,要认真做好事故分析,发挥社会事务管理局、生态环境分局等部门的技术优势,通过检测等技术手段准确查明事故原因,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格责任追究。

附件:附件1:有限空间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docx 附件2:有限空间登记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