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第二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我区组织开展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注册地和纳税地在经开区的企业、民办非盈利知识产权运营机构,申报主体具有实施或推动知识产权转移转化良好工作基础,专项计划实施年度内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开展高价值发明专利创造、受让的企业,或为促进专利技术转移转化工作提供企业专利导航、专利许可合同备案、惠企活动等服务的民办非盈利知识产权运营机构均可参加申报。
二、试点任务
各申报单位根据“经开区专项计划绩效目标(省局备案版)”有关要求和重点工作,结合自身基础,提出试点工作方案(2022-2023年),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重点工作任务应包括但不限于:
(一)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创造、受让):
1.加强“政产学研”关键核心知识产权和共性技术协同攻关,积极与高校、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高价值专利创造、受让。
2.在专项计划实施期内,形成专利组合,完成相关技术领域的发明授权不少于5件(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或完成相关技术领域的发明授权不少于4件(符合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且从签订产学研合作的高校受让至少1件发明专利。
3.建立专利申请预审机制。对研发成果的市场需求、商业风险、授权前景等进行分析评估,制定专利申请策略和保护方案。
(二)打造民办非盈利知识产权运营机构:
1.民办非营利知识产权运营机构致力于经开区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政策咨询、国际合作、转移转化,为辖区企业提供专利导航、知识产权贯标、知识产权公益培训等服务事项,构建起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管理的全链条服务。其中,在专项计划实施期内,开展入园惠企活动不低于6场,人数不少于200人次。
2.切实关注中小企业遇到的技术难题和技术需求,多方面、多渠道征集中小企业的专利技术需求,建立转移转化供需信息库。同时,加强企业专利运营和转化,重点促进企业专利技术的许可与合作。其中,在专项计划实施期内,征集中小企业专利技术需求数量不低于50项、专利许可合同备案数量不低于20项。
3.搭建专利大数据信息中心,为辖区企业提供专利托管、专利年费提醒等专利维护方面的支持。
三、项目申报
(一)申报单位应提交试点项目申报书,并附工作方案和绩效目标(2022-2023)。(附件是参考模板,不限于模板内容)。
(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计划申报数量确定若干项目,并给予奖补支持,项目实施期为2022年至2023年。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行为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并向社会公开。
(二)2022年7月15日前,相关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3份)及电子版报送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逾期不予受理。
(三)试点期内,各单位按照提出的工作方案全面开展试点项目工作,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适时组织对试点项目工作开展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绩效评价,评价不合格的取消经费支持。
联系电话:5988865、5976877
政务邮箱:jqzscq@wh.shandong.cn
附件:1.专利技术转移转化专项计划资金分配方案
2.申报单位需提交的材料模板(项目申报书、工作方案、绩效目标表、项目实施承诺书)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