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6-24 02:00:57 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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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引号113710000930450631/2025-00539
  •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 发布机构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内容分类事后公开
  • 成文日期2025-05-09
  • 有效性/截止日期有效

市场监管领域行政处罚案件信息 威经市监处罚〔2025〕18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主要违法事实处罚种类  处罚依据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注册号法定代表人姓名处罚结果处罚决定日期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救济渠道处罚机关
威经市监处罚〔2025〕182号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蔬达生鲜超市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案当事人无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1.没收违法所得;
2.罚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蔬达生鲜超市92371000MACTHKHP53王**1.没收违法所得10元;
2.罚款2280元。
罚没款合计2290元。
2025-5-9自动履行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如不服从本处罚决定,可在接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15日内依法向威海任一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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